400-066-2899
1.NS2210最少交收量为30吨;
2.卖方应在交收前完成电子仓单注册;
3.商品合同替代品进行交收的相关内容、交收标准及其他未尽事项详见《尿素预售NS2210合同上市说明书》。
为确保2022年10月尿素合同交收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新疆中亚商品中心尿素预售交收管理办法》第八章的规定,将在NS2010最后交收日(2022年10月21日)对不满足交收条件的交易商进行交收违约处理。交易中心特提醒不满足交收条件的交易商于NS2210最后交易日(2022年10月18日)前完成商品合同持货量调整,以防范交收风险。